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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上海高校信息公开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办〔2015〕3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保证师生员工及社会对学校的知情权,持续做好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本校信息公开网站共设置公告栏等10大类,33个二级栏目,根据市教委对我校2014-2015年度信息公开测评,提出的整改意见,一一进行了整改,补充或修改了相关的内容,在《信息主动公开》中,新增了75条公开信息,《便民服务》《依申请公开》《最新公开》中都新增了相关信息,对部分原已公开信息进行了修订补充。

(一)重要信息公开的内容

1.主动公开新增加学校信息121条;

2.学校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3.调整充实了学校基本情况、重大改革与决策、特色专业建设、人事管理及师资队伍情况、招聘信息、招生信息、申诉及监督、以申请公开等情况;

4.充实了重点学科及特色专业信息,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及简介、教师管理及争议解决办法、学生转学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实训计划安排、实训基地建设、招生咨询及监督、录取新生复查结果、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等信息;

5.主动公示了学校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学费调整项目及标准、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等情况;

6.关系师生权益的事项均在网上或公示栏公示,主要内容有:学生评优评先和资助工作前的公示。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和内容

1.目前,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为校园网网站、易班网和公示栏,面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基本通过学校网站统一发布和向学生家庭发信函办法。

此外,学校开通专门电话、传真电话、信函和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综合档案室,提供各类信息查阅、受理申请等服务;校内通过新闻发布、报刊、广播、易班微博等多种途径发布学校信息。

2.继续利用校园网、易班网及学校公示栏等开展信息公开

学校信息主要通过校园网、易班网公开学校的各类通知,重大会议、活动,工作计划、安排,招生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事宜,奖助学金、三好学生评选等,全部通过信息公开网及公示栏以及各班学生班会、学生干部会等予以发布。定期召开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听取学生对食堂伙食及管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监督食堂用餐价格及卫生管理情况。

学校充分发挥学校网站作为学校对外发布信息第一门户,公示栏作为校内信息公开的重要媒介的作用,积极办好网上及公示栏信息公开,同时开设了“校长信箱”、“党总支信箱”,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信息,主动听取教职工及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三)召开教育教学会议,听取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意见

2015-2016学年,新学年开学初,学校召开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会议,全体教师与会,按校领导向大会报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听取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意见及建议。

(四)按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大会,学校行政领导报告学校工作

2016年初,学校召开召开一届五(六次)教(工)代会,校长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通报学校发展重大事项,听取并征询教职工代表对学校改革发展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强化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上级规定切实做好学校经费收取和使用、政府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发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立项、收费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调研和征求部分师生意见,大部分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异议。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和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学年度,本校未发生有关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遭到举报和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信息网站建设尚待发展健全,一定程度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市教委要求,实现常态化、规范化。

2.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还需进一步明确,二级单位的积极性还需充分调动。

学校将在市教委的指导下,争取市教委对信息网站建设的资助,推进网站建设,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健康发展,逐步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实行学校工作向电子化发展。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及互联网在学校发展中重要性的突显,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获取渠道的丰富和多样化选择需求,学校将进一步研究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特别是如何加强信息及时推送方面,切合师生学习工作需求,加强开发和优化信息化服务手段及功能,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建立符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的完善的信息公开体系。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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