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民﹝2018﹞9号)的要求,市教委等决定实施2018年上海市民办教育“民智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和附件2。
请申请者于2018年6月29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发送到人事处邮箱:hr@shmy.edu.cn。
附件1: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民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民〔2018〕10号).pdf
附件2: